史料館目前雖開放攝影,但依照使用方式和用途的不同,有不同規定,主要是提醒大家尊重智慧財產權和學術倫理。
因此欲進行動靜態攝影者,請先確認以下相關規定,史料館謝謝您的合作!
一、一般靜態拍攝
醫療史料館僅開放非營利用途之靜態拍攝,為保護文物,請勿使用閃光燈和腳架。謝謝您的配合!
二、學術研究使用
若欲將展示圖文使用於報告或論文等未公開學術研究,請註明出處。(出處格式不限,重點需載明清楚取自史料館)
三、公開發表/出版/商業使用/動態攝影
若資料使用涉及公開發表、出版或商業使用,或進行動態攝影,請事先洽詢館方申請授權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聯繫陳小姐,(07)3121101#2734~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