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須知

1. 本館平時開放觀眾拍照,但基於文物保存及維護其他觀眾參觀之權益,不得使用閃光燈及腳架。

    若因正當理由,需使用腳架等攝影器材或拍攝動態影片,請申請攝影許可。

2. 本館開放時間為週二、三、五、六,早上10時至下午5時,申請日期及時間請於開放時間內。

 

申請辦法

請下載非商業性展場攝影申請單,填寫後email至yijenc@kmu.edu.tw,或郵寄至高醫校史暨南臺灣醫療史料館(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)。

最晚請於拍攝日前兩日提出申請。詳情請洽詢(07)312-1101,分機2734轉12,陳小姐。

Go to top